本站原創(chuàng) 2017年10月24日
本網訊(局辦)近年來,我州建立人民調解“四抓”機制,全力維護社會長治久安。
增強預防意識抓排查。增強預防意識,重視源頭防范,狠抓預防排查,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建立健全“集中排查與專項排查、日常排查相結合”的排查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鄉(xiāng)(鎮(zhèn))、村(居)、行業(yè)性專業(yè)性人民調委會職能,組織人民調解員深入田間地頭、季節(jié)放牧點,在蟲草松茸采挖季節(jié)、重點敏感節(jié)點和重要敏感時期進行矛盾糾紛“大排查”,并對排查情況進行研判匯總和及時處理,預防因矛盾久拖不決造成更大隱患。年初以來,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6215件,預防糾紛1105件。
嚴守防控底線抓化解。針對不同矛盾分類歸納,組建調解隊伍進行專項調解。相繼成立6個縣(市)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攻堅復雜、疑難、跨區(qū)域性矛盾糾紛,重點化解積案、消除老案、攻破難案,集中開展“人民調解進萬家,化解糾紛促和諧”等專項活動,切實提高調解效率。年初以來,已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197件,調解成功3146件,成功率達98%,其中疑難復雜案件達86件。
聚焦履職能力抓培訓。建立州、縣(市)分級教育培訓體系,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人民調解員集中培訓,邀請法官、律師等法律專家現(xiàn)場授課,開闊視野、更新觀念,確保人民調解員培訓率達到100%,切實提高綜合素質和能力;組織人民調解員赴先進地區(qū)考察學習、調解現(xiàn)場觀摩、學習先進典型事跡、旁聽法院案件審理等形式拓展教育培訓形式,增強教育培訓效果;抓平時崗位練兵,在化解矛盾過程中運用新理論,規(guī)范人民調解案卷制作,督促人民調解員熟練使用“隨手調”,提升調解技能。年初以來,共培訓人民調解員7357人次。
緊扣群眾關切抓回應。緊扣群眾普遍關心的資源開發(fā)、征地拆遷、山林土地、邊界糾紛等問題,找準法律政策依據(jù),通過開展“以案釋法”等活動,切實做好解釋宣傳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年初以來共開展“以案釋法”289場次,受教面達867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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