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chuàng) 2020年02月02日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xiàn)就做好學校和企業(y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州內(nèi)各級各類學校,包括高等院校、職業(yè)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及培訓機構,不早于2月17日(農(nóng)歷正月廿四)前開學。具體開學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經(jīng)科學評估后報當?shù)亟逃鞴懿块T批準確定。各單位包括培訓機構開學前,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等各類現(xiàn)場聚集性課堂活動和集體活動。
二、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地或就學地在甘孜州的人員,在疫情未解除前,暫不返崗返校,以利于疫情控制;來自或去過其他疫情重點地區(qū)的人員,一律嚴格落實醫(yī)學觀察或居家隔離等措施,未解除醫(yī)學觀察前不得安排復工復學。
三、各企業(yè)、學校、培訓機構要切實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做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防止發(fā)生疫情,確保社會平穩(wěn)有序。相關信息及時向當?shù)刂鞴懿块T和疾控機構報告。
甘孜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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