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色紀)為全面完成2016年脫貧攻堅任務,為脫貧攻堅工作提供堅強紀律保障,近日,色達縣制定出臺《色達縣脫貧攻堅追責辦法》,將因履職不力導致工作推進緩慢或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的行為納入追責范圍。
追責對象為承擔脫貧攻堅工作任務的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縣級各機關部門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聯(lián)系參與脫貧攻堅工作的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參與脫貧攻堅的工作人員。辦法將對包括不認真貫徹落實縣委政府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相關工作無法落實落地,項目建設推進不力,對脫貧攻堅工作底子不清、情況不明、措施不實,對督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不力,影響年底第三方評估驗收,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十種行為進行責任追究;追責措施分為公開約談、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扣除年度目標獎、扣除領導干部精準扶貧責任金等多種方式,堪稱史上最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