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2年05月30日
建立省級、市級、縣級紅色資源名錄,實行分級公布
本網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成博)《〈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日前印發(fā),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是紅色資源大省,也是國內率先啟動制定紅色資源保護相關法規(guī)及配套實施辦法的省份之一。2021年7月1日起,《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正式施行。本次《實施辦法》的出臺,從操作層面入手,就《條例》關于建立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協(xié)調機構、明確部門職責、建立名錄制度、開展資源認定、強化保護措施等重點內容進行細化和補充。
在健全保護傳承機制方面,《實施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qū)域內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的責任主體??h級以上宣傳部門是承擔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指導工作的機構。要建立省級、市級、縣級紅色資源名錄,實行分級公布。省級人民政府將全省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省級紅色資源名錄并予以公布;市級人民政府將本行政區(qū)域內具有較大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市級紅色資源名錄并予以公布;縣級人民政府將本行政區(qū)域內具有一定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縣級紅色資源名錄并予以公布。列入名錄的不可移動紅色資源,應當由核定公布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在名錄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設置保護標識,建立記錄檔案,并區(qū)別情況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列入名錄的可移動紅色資源,應當由保護責任人登記建檔,建立管理制度,妥善管理。
在細化保護利用要求方面,《實施辦法》規(guī)定紅色資源認定遵循屬地管理原則,詳細制定了紅色資源認定申請、受理、論證程序。明確紅色資源名錄分級公布及退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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