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1年06月11日
本網(wǎng)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大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制規(guī)定(試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明確我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必須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并對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及考核辦法作出具體規(guī)定。
《責任制規(guī)定(試行)》共六章26條,包括總則、職責、巡查考核、表彰獎勵、責任追究、附則。主要按照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體系要求,分崗位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干部的職責任務,并明確提出建立健全“三張清單、一項承諾書”(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督查清單,責任與任務承諾書)、“兩書一函”(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和提醒敦促函)等制度,加強巡查考核,構建高位推動、末端發(fā)力、群防群治、終端見效工作機制,督促各級防滅火工作責任落實。同時,按照“凡發(fā)生森林草原火災必調查”要求,對火災案件調查、損失評估、追責問責工作的主體、權限、程序等作出規(guī)定,并明確8種追責問責情形及依規(guī)依法從重、從輕、減輕、不予或免予追究責任的情形。
《考核辦法(試行)》共17條,明確將各市(州)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情況納入目標績效管理,對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評分標準、考核程序、結果運用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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