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7年11月07日
《四川省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辦法》出臺
11月1日,省住建廳印發(fā)《四川省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要求12月1日起,農村建筑工匠需經培訓考核合格,具有相應的理論知識和技術能力,持培訓合格證書才能承攬農村住房等村鎮(zhèn)建設工程項目施工?!?/span>
農村蓋房子,村民喜歡找熟人施工,為讓這些“土工匠”掌握現代施工理念和技術,從2016年起,我省已累計系統(tǒng)培訓了2萬多名農村建筑工匠。《辦法》對農村建筑工匠有何要求?
■羅之飏
持證上崗總學時不少于24學時
《辦法》明確,農村建筑工匠經培訓考核合格,具備相應的理論知識和技術能力,方可承攬農村住房等村鎮(zhèn)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換言之,即農房建設“包工頭”需持證上崗?!?/span>
具體而言,即由縣(市、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農村建筑工匠年度培訓計劃和考核工作。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具備短期辦學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納入相關培訓計劃等方式,開展對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span>
該培訓由農村建筑工匠自愿參加。為保證培訓質量,《辦法》要求農村建筑工匠培訓總學時不少于24學時,培訓結束經考核合格,由組織考核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四川省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合格證書》。同時,農村建筑工匠每三年應參加一次以農房建設新標準、新規(guī)范、新技能、新材料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能鞏固提升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嚴格管理只能承攬小型農房及工程建設
《辦法》明確,持證上崗的農村建筑工匠只能承攬二層(含二層)及以下、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內或跨度6米以內的小型農村住房,或者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施工、修繕和維護工程的勞務分包項目?!?/span>
“為符合農村地區(qū)實際,我們只要求承攬人,即農房建設包工頭持證上崗?!笔∽〗◤d村鎮(zhèn)處負責人表示?!?/span>
不過,為保證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辦法》嚴格規(guī)定農村建筑工匠不得將承攬的農房建設工程轉包或肢解分包給他人,不得承攬未經依法批準開工的農村住房及其他工程,以及無設計施工圖紙、設計圖紙不符合要求的農村住房施工?! ∧壳埃∽〗◤d及各市州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均已制定發(fā)放農房建設施工免費通用圖集,設計出多種多樣的戶型供村民和農村建筑工匠選擇。
壓實責任違規(guī)者將被收回合格證書
目前,我省農房建設監(jiān)督管理由行政區(qū)劃所在的縣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承擔,鄉(xiāng)(鎮(zhèn))政府作為實施主體,建立起了涵蓋縣、鄉(xiāng)(鎮(zhèn))兩級的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監(jiān)督制度和巡查制度?!?/span>
《辦法》規(guī)定,農村建筑工匠若有以下行為,將被暫停施工,收回培訓合格證書,甚至追究法律責任:如超越法定建筑規(guī)模范圍承攬農村住房工程、承攬未經合法批準開工的農村住房工程的、發(fā)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或質量事故、無設計圖紙施工、不按設計圖紙施工或擅自變更設計圖紙等?!?/span>
“在此基礎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辦法。”省住建廳村鎮(zhèn)處負責人表示。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