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因父親或母親無戶口,因母親下落不明或有嚴重精神障礙等原因無法核實母親信息,或系我省戶籍人口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生育的無戶口人員,無法取得《出生醫(yī)學證明》的,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相關單位、基層組織可申請親子鑒定,公安部門憑《親子鑒定意見書》及相關材料,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日前,省公安廳、省衛(wèi)生計生委、司法廳聯合下發(fā)《關于加強協(xié)作配合共同做好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指出,因無出生醫(yī)學證明而無法上戶的人員,可進行親子鑒定落戶。
無出生證明 可親子鑒定落戶
《通知》明確,對因父親或母親無戶口,因母親下落不明或有嚴重精神障礙等原因無法核實母親信息,或系我省戶籍人口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生育的無戶口人員,無法取得《出生醫(yī)學證明》的,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相關單位、基層組織可申請親子鑒定,公安部門憑《親子鑒定意見書》及相關材料,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通知》要求,對需要通過辦理親子、親緣鑒定落戶的無戶口人員,公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相關單位、基層組織向四川省具備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申請親子、親緣鑒定。
對此,《通知》列出了部分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分別為:四川華西法醫(yī)學鑒定中心、四川基因格司法鑒定所、四川協(xié)和法醫(yī)司法鑒定中心、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四川福森特司法鑒定所、四川中信司法鑒定所、四川醫(y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四川聯立司法鑒定中心、四川鼎誠司法鑒定中心。
其他無戶口人員 五種途徑落戶
針對其他無戶口人員的具體情況,《通知》明確了其他落戶途徑:
通過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落戶。對能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監(jiān)護人向公安機關申請隨母落戶的,公安部門憑《出生醫(yī)學證明》、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通過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和《親子鑒定意見書》落戶。對已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申請隨父落戶的無戶口人員,公安部門憑《出生醫(yī)學證明》《親子鑒定意見書》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通過辦理《親緣關系鑒定意見書》落戶。對無戶口人員父母雙亡或下落不明,由其他親屬撫養(yǎng)的,公安部門憑《親緣關系鑒定意見書》及撫養(yǎng)人書面申請等相關材料,為無戶口人員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通過公安刑事技術部門鑒定落戶。因核查無戶口人員是否為被拐賣人員或涉及刑事案件等其他特殊因素,四川警察學院物證鑒定所和經公安廳批準的公安刑事技術鑒定機構,可對無戶口人員及其親屬DNA信息進行親子鑒定;經報公安廳備案后,公安部門可根據鑒定結果及其他相關材料,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對通過上述政策仍無法落戶和個別特殊情況的無戶口人員,各地公安、衛(wèi)生計生、司法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提出解決辦法,并上報公安廳、省衛(wèi)生計生委、司法廳審核批復。 (杜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