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記者 白瑪 唐闖) 記者從州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議案審查委員會獲悉:截至1月24日12時,州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23件。
州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們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本著對全州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和求真務實的態(tài)度,在充分調(diào)研的基礎上,從我州實際出發(fā),圍繞建設美麗生態(tài)和諧幸福新甘孜, 提出了許多很好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
大會秘書處議案組對代表團和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議案逐件進行了分析歸類。根據(jù)本次會議主席團通過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議案的規(guī)定》,議案審查委員會于1月24日下午召開會議,對所提出的議案進行了認真審查。其中一件要求制定州內(nèi)大中型水電開發(fā)相關法規(guī)的議案屬于議案范疇,由于大江大河水電移民安置、征地補償?shù)葮藴适怯蓢鴦赵航y(tǒng)一制定實施,自治州無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建議改作建議、批評和意見。其余的22件建議案,不屬于議案范疇,改作建議、批評和意見。
大會還收到代表對各方面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121件。閉會后,州人大常委會有關辦事機構將按內(nèi)容分別交州人民政府和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