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8月31日
本網(wǎng)訊 8月25日,全州公安機關召開2020“城鄉(xiāng)提升”戰(zhàn)略目標重點項目建設推進會,聽取了相關縣(市)局負責人匯報重點項目建設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下步打算,并對持續(xù)發(fā)力推進項目建設、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全面完成省廳、州委雙向目標考核等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會議指出,按照州委目標辦下達的項目建設序時進度計劃,結(jié)合當前項目建設的進展情況,相關縣(市)局要統(tǒng)一認識,高度重視,強弱項補短板,倒排工期,有力有序有效地整體推進項目建設。
會議要求,要對標目標任務,加快建設進度,特別是項目建設滯后和還未開工的7個項目,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力爭在州委目標考核前完成序時進度計劃。要采取超常措施,做好迎檢準備,各縣(市)局要搶抓落實,全力攻堅;州局警保處、督察支隊、法制支隊、審計處要對各縣(市)公安局項目推進情況開展專項督察,深入現(xiàn)場督導,掌握項目進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予以通報,并限時整改;對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對接溝通,最大限度爭取支持;要按照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指示,對納入2020“城鄉(xiāng)提升”戰(zhàn)略目標任務的重點項目建設推進不力和完不成目標考核任務的,嚴肅追責問責;要做好“十三五”期規(guī)劃項目的收官工作,抓實已完工項目竣工審計、決算和資料歸檔工作,抓好在建工程進度質(zhì)量監(jiān)管,力爭2021年全部竣工;要提前謀劃“十四五”申報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建立健全項目建設組織領導機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辦法,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充實工程管理力量;要遵從財務管理制度,嚴禁以各種借口提前支付和超比例支付,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同時確保工程管理人員的安全。
涉及11個重點項目建設的10個縣(市)局主要領導、項目建設分管領導、警務保障處主任、項目負責人,州局指揮中心、法制支隊、審計處、督察支隊、監(jiān)管支隊、警務保障處主要領導參會。
記者 李婭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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