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4月11日
現(xiàn)將我州近期查處扶貧領域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鄉(xiāng)城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局長肖東紅挪用扶貧資金的問題。2013年至2016年,鄉(xiāng)城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套取扶貧專項資金25.7萬元,用于救災、單位工作經費等支出。2017年12月12日,肖東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鄉(xiāng)城縣委辦副主任、農辦主任喻杰挪用扶貧資金的問題。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鄉(xiāng)城縣委農辦套取牧民定居獎補扶貧專項資金27萬元,用于該縣部分鄉(xiāng)鎮(zhèn)日常辦公等支出。2017年12月12日,喻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理塘縣君壩鄉(xiāng)火古龍村支部書記阿波、村委會主任阿珠克扣、截留扶貧資金的問題。2017年1月,阿波、阿珠商議后,決定從本應向12戶貧困戶兌現(xiàn)的3.3525萬元扶貧資金中克扣、截留1萬元,用作村民活動經費。2018年1月12日,阿波、阿珠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扶貧資金是民生資金,是確保貧困群眾按期脫貧奔康的根本保障,一分一厘都不能亂用。各地各部門必須加強資金運行監(jiān)管,做到及時跟蹤督查,及時發(fā)現(xiàn)苗頭性問題,及時糾偏正向,確保扶貧資金??顚S?、運行規(guī)范、發(fā)揮實效。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貧困群眾冷暖放在心中,切忌向扶貧資金伸手,嚴禁動貧困群眾的“奶酪”,做到嚴于律己、潔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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