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11月15日
本網(wǎng)訊 為切實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更好的做到為民服務,近日,康定市法院“石榴籽”調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因機動車交通事故引起的責任糾紛,調解過程中特邀康定市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共同參與并成功調解。
2020年8月,原告黃某某與被告高某某在康定市新區(qū)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經(jīng)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因原告黃某某不服此事,遂于2021年9月要求被告退賠各項費用共計53882元。
康定市法院“石榴籽”調解工作室在接到案件后,對案件進行了分析,并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隨后,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傾聽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想法,耐心細致做思想工作。11月4日,承辦法官聯(lián)合康定市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共同調解此次糾紛。承辦法官就《民法典》《侵權責任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向雙方釋法明理。同時,特邀調解員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別從理與情的角度向雙方當事人進行耐心講解。最終,在法官和特邀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當場向原告返還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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